1、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如何处理?
若您丢失了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发票当日按规定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并进行挂失后的处理。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由丢失方于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发票。
您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报备,也可以选择在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申请,并于5日内到办税服务厅完成业务办理(电子税务局申请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所需办理资料为: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2)对于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纳税人,还需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第二步、挂失后的处理。
(1)销售方丢失记账联: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
(2)购货方丢失发票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记账。
(3)记账联和发票联均丢失:入账原始凭证只要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即可,建议企业用白纸重新打印丢失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2、丢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该如何处理?
若您丢失了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发票当日按规定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并进行挂失后的处理。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纳税人丢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时,应由丢失方于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发票。
您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报备,也可以选择在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申请,并于5日内到办税服务厅完成业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挂失报备预申请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所需资料如下: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第二步、挂失后的处理。
(1)丢失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2)丢失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3、丢失了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卷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如何处理?
若您丢失了尚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第一步、办理发票挂失报备与处罚手续。
纳税人空白发票丢失时,应由丢失方于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发票,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您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办理挂失报备,也可以选择先在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申请,并于5日内到办税服务厅完成业务办理(电子税务局申请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所需资料如下: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卷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处罚标准参考当地税务局标准。
第二步、对应空白发票电子信息作废或退回。
完成挂失、处罚手续后,您需要登录开票软件作废对应丢失发票的电子信息,或将电子数据退回税控设备,再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