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一
必须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的不得享受此优惠。
条件二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才可以享受。
发生在3月31日之前的应税收入不享受该政策。
条件三
仅仅是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而适用5%征收率等的小规模纳税人则不享受该政策。
条件四
必须要开具税率栏为免税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是开具不是免税字样的发票不得享受此优惠政策。
提醒
提醒一
免征增值税后,会计处理的时候销售额为含税收入,不需要价税分离,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300
当然这样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虽然免征了增值税,但是免征的增值税计入了收入中,无形中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提醒二
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需要继续按照税收政策规定预缴增值税。
提醒三
享受这个免税政策,应当开具普通发票,票面税率栏体现“免税”字样,不要开具成0税率。
提醒四
2022年4月1日后,征收率1%取消了。
以后开具专用发票,则只能按照3%征收率开票。
提醒五
享受免税的应税收入,必须是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之后,发生在3月31日之前的应税收入不享受该政策。
提醒六
只有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而适用5%、0.5%的小规模纳税人则不享受该政策。
提醒七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是客户要求开具3%的专票的,照样开具带税率的发票就可以,但是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若是客户不需要专票抵扣的,需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醒八
4月1日后小规模免征增值税了,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也可以全部放弃免税。
取得征收率为3的收入若是放弃免税的,只能开具3%的专票。
提醒九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仍然适用原征收率降为1%的政策。
提醒十
关于纳税申报表填报注意2种情况:
(一)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小规模企业填写本栏)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填写本栏)栏次。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由小规模企业填写,“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由个体工商户填写。
(二)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提醒十一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本政策。
提醒十二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3%征收率收入的增值税免征,相应的就没有了附加税费。
提醒十三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45万免税政策,个别财务人员以为这个政策过期了,并不是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只是针对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
如果企业有适用5%征收率的,比如出租不动产,此政策仍然适用。
提醒十四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提醒十五
之前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这部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注意这里用了“可”字,是给了纳税人选择的权利。
提醒十六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个全面增值税的优惠不是一个长期的优惠政策,是阶段性的,也是暂时性的。
从目前政策来看,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