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2671302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有关增值税的重大举措!
新闻中心
有关增值税的重大举措!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有关增值税的重大举措!

增值税法草案本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6章36条,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

草案明确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草案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

一是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是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9%; 

三是销售其他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草案同时规定,出口货物以及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在税收优惠方面,草案明确,维持现行税收优惠项目不变,并规定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核心提示:有关增值税的重大举措!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二路59-61号A1栋3层23号-1
  • 手机:18062671302
  • 联系人:李强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