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时代开:
对干申请人连续 12个月内累计代开份数不超过12份、累计代开代 开 发 票增值税金额不超过180万元,且单次开票不含税金额不超过15万元的。
(2)提示后代开:
a.对于申请人连续12个月内累计代开份数超过12份或累计代开 发票不含增值代 开 发 票过180万,或单次开票不含增值税金额超过15万元的,申请人应对《代开 发票相关事项代 开 发 票提示信息确认后,审核后办理代开 发票。
b.代代 开 发 票与受票方税务登记主体有密切关联关系(即六员关系)、受票方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或红色预警纳税人等情形,系统自动弹窗提醒,代开申请人对提示信息确认后,审核后办理代开 发票。
(3)“线代 开 发 票代开:
a.代开申请人“线上”申请代开,购货方被列为非正常户,则阻断“线上”开票,并弹窗提醒。
b.自然人代开申请人为非正常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则阻断“线上”开票,并弹窗提醒。
(4)不予代开:
a.对于小规模代开申请人为非正常户、走逃失联户、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不予代开。
b.对代开品目内容为炸药、野生动物或制品、黄金、铂金、白银、文物等国家禁止或限制交易的货物或劳务和服务,违规超行业范围适用“其他行业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政策代开 发票,以及其他不符合代开 发票范围、不满足代开 发票代 开 发 票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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