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3年第5号】
解读: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
二、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3年第6号】
解读: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1、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延续减半政策;
2、小微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3年第7号】
解读: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四、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解读: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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