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对您说:
还记得去年腾讯起诉“食品”商标一案吗?法院判决了侵权人赔偿腾讯1000万。腾讯觉得不够,又双叒叕提起了上诉!
索赔5000万,却只判赔1000万
2018年,深圳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食品公司)、小小树(深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小树公司)、中绿农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绿农公司)被腾讯告上法庭,因其三者联合在线上线下公开宣传、推广和经营带有“产品”标识的社区生活营行、生态体验餐厅、生态体验会所等,侵犯了腾讯的****,构成商标侵权。此外,被告食品公司将“”登记为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攀附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冗长的诉讼记录用通俗的话表达就是:
腾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三者赔偿人民币5000万元。
食品公司:我这个商标是2016年买的,经营食品类别与腾讯无关,再说了这个商标之前被注册的时候早于腾讯的,我开使用的时候,你们还不是****。
中绿农公司辩称:我只是食品公司的供货商之一,对他们贴商标并不知情。
小小树公司:食品公司入股并授权我们推广销售产品和服务,我们只是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且目前已经和他停止合作。
三家公司互相甩锅,不过谁也逃不过“南山必胜客”腾讯法务部的打击。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认定涉案企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判决食品公司赔偿损失1020万余元,并停止企业名称的使用及时更名,小小树公司赔偿损失15万余元。
然而,对于这个结果,双方都不满意。腾讯认为1000万赔偿实在太少,应该5000万!而食品公司认为,1000万太高了!于是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1000万不够,5000万才行
在二审庭审期间,双方再次展开激烈的辩论。
腾讯公司认为
食品公司注册的第10213090号“”商标属于恶意抢注,而且目前已被判决无效,食品公司在餐厅、便利店、物流园、线上商城使用了“”商标,而非29类商品上使用这一商标,物流园及各项线下活动所有涉案行为,全部构成了侵犯腾讯的****专用权行为。
另外,食品公司在2015年成立时,“”软件已具有庞大的用户量和极高的知名度,构成第9类及第38类上的****,食品公司将其中的显著识别部分“”作为企业字号主要部分进行注册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食品公司认为
虽然第10213090号“”商标目前已被撤销,但对既往不具有束缚力。食品公司合法取得第10213090号“”商标,不存在违法和恶意,其在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无不当,始终以“食品”四个字连在一起使用,在商标使用上不存在混淆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再者,食品公司企业名称的登记和使用完全合法,食品公司取得商标并运营公司时腾讯的涉案商标并没有取得****,不应延伸保护至公司已注册的商品范围,因而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双方围绕一审法院程序是否合法,本案涉案商标是否构成****,食品公司企业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食品公司、小小树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以及一审法院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几个焦点进行了辩论。
目前二审最终宣判还未出结果。
别人家的
事实上,商标被“侵权”不是一天两天了。
2011年1月21日1.0测试版发布,三天后,腾讯公司正式向商标局提交了“”图文商标注册申请。在这之前和在这之后,“”纷纷被他人注册商标,于是“”商标也成为腾讯的痛,时至今日,流浪在外的“”商标仍不在少数:
注册号为9723284的第25类“”商标显示在“王文雄”的个人名下;注册号为9879081的第25类“”商标显示在“高铭建”个人名下;注册号为10157927的第25类“”商标在汕头市钊兴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注册号为10213052的第30类“”商标在陕西阿瓦山寨品牌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虽然腾讯这么努力这么多年,其法务部“必胜客”之称也远名在外,不过就算最终都完璧归赵,其有形和无形损失都难以估量!
思及此,项目未动,商标先行,还在等什么?
一标仁财-商标侵权赔偿1000万?腾讯:完全不够,赔我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