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些小伙伴会说,大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占用资金数目,被查出来也不奇怪。不过在广大中小企业财务工作中的偶尔不合规行为,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老师傅只想给怀有这样侥幸心理的童鞋们一个“生无可恋的jpg”,税务稽查如此严格的当下,其他应收款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一般显眼,税局和证监会怎会不注意到呢?
因此,趁年底了,赶紧把其他应收款“清洗”一番、收拾利索吧!
1、属于员工借支业务的
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无偿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视同销售,还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借款还敢继续挂账?年末了,该还的还,该平的平,再挂着就真的挂出事故了!
2、属于挪用资金的
无论是借给个人还是借给老板,都赶紧还了吧!
3、属于无票支出的
最严发票新规实施以来,因为发票问题出事的企业太多了!如果实在没有发票,那就找正规途径代开呗,别想着占无票打折之类的小便宜,到头来坑了公司更坑了自己!
4、属于无法收回的款项的
确定回不来的其他应收款项,比如员工离职了收不回来的,建议打报告计提坏账清理掉。不要觉得它是鸡肋“食之无用弃之又可惜”,实际上已经是毫无价值的资产了,果断“断舍离”吧。
5、利用 “其他应收款”虚列的成本费用
——不用多说肯定是会计法规严禁的。
6、隐匿收入
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为了隐匿收入、逃bishui收,利用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先出现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的方式,把销售收入放在这里,建议赶紧收手!
7、私设小金库
把其他应收款当成不断输入资金的小金库,比如把企业本不存在的员工借款存在小金库里——基本等于找死。
8、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现金长短款的备抵款项
——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
9、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10、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信息化手段的加强,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的数据将会与社保、工商、银行、公安、社保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在多方位的监管下,企业利用往来账户弄虚作假的风险将越来越大,尤其是利用其他应收款进行虚假做账申报,后果很严重!会计小伙伴们都和老板商量好,规范好公司财务制度吧,才不会栽在“其他应收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