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详细步骤
1、撰写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式两份。
2、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
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3、受理、缴纳申请费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发出专利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要求缴纳申请费。
缴费方式: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
4、初审公布进入实际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没有提出提前公开请求的申请人,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立即进入申请公开准备程序。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5、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
经实质审查,存在缺陷的或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将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被撤回申请,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驳回。
6、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授权程序将按规定进入。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由专利局发出。
申请人要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登记手续按期办理的,专利权由专利局授予并证书颁发,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于2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权的权利将视为放弃取得。